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笔试前3天准考证将以电子格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子邮箱,请考生关注并下载打印。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和最新防疫要求,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按《杭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防疫须知》(见附件1)执行,考生参加笔试必须如实填写并携带《健康申报表》(附件2),其中有关考前14天、48小时等表述,按此次通知的笔试时间前移计算。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571-83815181)。